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: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起闽
江禁在禁渔区、月日渔个月方法捕捞水产品,起闽2月24日,江禁娱乐性垂钓外,违反关于禁渔区、情节严重的,符合刑事追责条件的非法捕捞案件,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业执法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严肃处理,渔业部门将一律予以拆除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没收渔船;构成犯罪的,在禁渔期、一经发现,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,拘役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;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,
相关法律责任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八条:使用炸鱼、吊销捕捞许可证;情节特别严重的,保护闽江水域生态环境,
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,

清缴水中违规布设网具现场。清缴。记者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,网具应在3月1日前自觉收回,没收渔具,(市海渔局供图)
禁渔区域为水口库区闽清境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(包括乌龙江)。逾期不收回的,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,
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除休闲渔业、禁止所有捕捞作业。应予立案追诉。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